土木工程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6年5月发布)、《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及学校党委有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土木工程学院分党校2026-0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正式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党委备案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养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素质较高、模范作用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三、培训时间和形式
(一)培训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结业考试
2026年10月30日19:00—20:00,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社会实践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实践教学环节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通过参加志愿服务等完成;第二阶段主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筑牢入党信念、勇担时代使命”等开展主题党课、理论研讨课、主题党日活动、社会实践等。
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须提交1份手写培训总结(不少于1000字)。
四、学习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10月22日通过)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6年5月发布)
(3)《党的二十大报告》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19日发布,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国共产党简史》
(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8)《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同时,要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主学习不限时间,原则上要求在实践教学环节前完成。以上学习资料如遇新版本,以最新出版、印发版本为准。
五、培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参加培训各个环节,通过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知识水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严守培训纪律,规范课堂秩序。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纪律,认真参加党课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能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之事,自觉维护良好学习秩序。
3.严格请假程序,缺课不予结业。学员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请假者经所在党支部核实后报分党校审核批准。对于无故缺课或未经批准缺课的学员,一律不予结业。
4.认真完成自学和实践任务。学员应按要求完成学习资料自学、培训总结、实践教学及材料报送等任务,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5.严格考核结业。分党校将根据考勤、课堂表现、实践教学、结业考试和培训总结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