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医保中心的通知,预计2011年度省本级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四川省医保中心的相关文件正在审批之中。
由于正式文件未下发,因此,我校的2011年度省本级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滞后交费。
请各单位告知相关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出院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一定要看清楚“2011年度住院结算单”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是否已结算,若未结算,请收集好相关票据,听候报销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另行通知。
已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一定要关注在已批准门诊特殊疾病“联网结算”的药店和医院的门诊特殊疾病是否可以联网结算,若年龄在50岁以上的教职员工,药费个人自负超过10%;年龄在50岁以下的教职员工,药费个人自负超过30%,请收集好相关票据,听候报销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另行通知。
跨年度住院的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如果医疗费用较多,建议与就诊医院协商,办理出院、入院手续,分段结算,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六日
来源: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