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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17 11:20:54 来源: 分类: 阅读量:

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依据学校评奖工作的统一安排,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校级、院级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7日-10月20日)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附件1、2、3),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下载并填写《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附件4,仅申请校级专项填写)和《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补充获奖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保证图片清晰,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于10月20日上午12:00前将《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及审批表(附件5)等纸质材料交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

最终所有上报学校的信息均由扬华系统导出,请同学们在扬华系统里认真填写信息,确保《一览表》《审批表》、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候,网上系统申请和线下纸质申请均提交且信息一致才算完成申请,同学们一定特别注意!

二、辅导员审核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21日-10月24日)

辅导员对收到的学生申请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年级汇总后于10月24日12:00前推荐到学院。

学院汇总各项校级奖学金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提交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经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拟推荐人选提交至学校,校级专项需要在学校进行差额评审。

三、学校审批阶段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注意事项:

1.申请了校级专项奖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申请院级专项奖助学金。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5.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

6.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7.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8.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