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依据学校评奖工作的统一安排,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次)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29日—10月31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特别说明:
1.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批次)已评审的国家奖学金推荐结果不变,不用在系统重复申请。
2.学院国家奖学金追加评审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递补评审均需在扬华系统(第二批次)完成。
3.已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批次)的同学,如需改为申请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请10月30日10:00前联系辅导员老师,同时,这部分同学请在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中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注:若这部分同学未被推荐为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人选,则保留其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批次)的推荐资格,但须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次)中再行申请。)
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候。
二、辅导员审核阶段(11月1日—11月3日)
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提交“推荐意见”。
三、学院评审阶段(11月4日—11月8日)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展开评审工作,并将评定的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当面到辅导员老师处反映。
注意事项:
1. 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2.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少于10人的专业学生参评,需提交少小专业参评情况说明;
3.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5.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6.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