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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3学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的通知

2023-05-04 13:31:01 来源: 分类: 阅读量:

土木工程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的示范表率带动作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学校党委《2021-2023年“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方案》,学院党委开展2021-2023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院基层党支部和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群众中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肩负复兴交大的责任和使命,为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教职工党员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造一流业绩。学生党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刻苦钻研、善于创新、成绩优异,热爱体育运动、热爱劳动,具备较强的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 能力,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

4.带头做到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品德高尚,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新冠疫情防控优秀共产党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要侧重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忠诚履职、坚守岗位,义无反顾、真诚奉献,为守护师生生命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很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带头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具备很强的理论素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在推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实践中成效显著;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

3.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善于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为推动党建引领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4.带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党员和师生公认。

6.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至少2年以上。

(三)先进党支部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带头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领导责任和党的建设责任,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加强,展现出较强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

3.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在引领和推动“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各项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带头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真抓实干,作风优良 ,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2021年以来,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6.2021、2022年度党支部考核结果均为“先进”等次,或党支部、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的重大表彰,或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党员或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或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7.新冠疫情防控先进基层党组织,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要侧重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坚决执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师生员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为守护师生生命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评选要求

1.各党支部在全面总结2021-2023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自主申报“先进党支部”。

2.各党组织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开展评选工作。评选中应向在主题学习教育、抗疫防疫、援藏援疆、精准扶贫和学院建设改革发展中有突出表现的基层党支部和教学科研管理一线优秀党员倾斜,务求每个推荐的表彰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同时自主申报“先进党支部”奖项,若确无合适候选对象的,可不做推荐。请各支部于5月11日前将相关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学院党委办公室X4412A。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