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依据学校评奖工作的统一安排,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校级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附件2),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下载《2020-2021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附件3),填写完毕后,以“校级专项 学号 姓名 申请奖项名称”命名发至各年级指定的邮箱,表中所填信息需与网上系统申请一致,且均有上传证明图片,辅导员审核通过。
2018级指定邮箱:412915751@qq.com
2019级指定邮箱:527976560@qq.com
2020级指定邮箱:790051847@qq.com
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候,网上系统申请和邮箱申请均提交且信息一致才算完成申请,同学们一定特别注意!
二、辅导员审核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21日-10月26日)
辅导员对收到的学生申请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特别是《2020-2021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附件3)与学生扬华系统申请信息进行比对,获奖是否有上传证明图片,《一览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审批表》、支撑材料保持一致等,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年级汇总后推荐到学院。
学院汇总各项校级奖学金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提交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经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拟推荐人选提交至学校参评,学校再进行差额评审。
三、学校审批阶段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注意事项:
1. 申请了校级专项奖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申请院级专项奖助学金。
2. 本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以线上系统审批结果为准。我院可推荐的校级专项奖名额详见附件4。
3. 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
4. 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5. 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所有签名必须为手签,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6. 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7. 最终所有上报学校的《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均由扬华系统导出,请同学们在扬华系统里认真填写信息,《一览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审批表》、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8. 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6日(即2020-2021学年评奖周期)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9. 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3:2020-2021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xlsx
附件2:2020-2021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10项).doc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doc
附件4:各学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5: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pdf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