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励加分工作的通知

2021-09-08 09:16:15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 分类:学生工作通知 阅读量:

土木工程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体本科生:

因2020-2021学年补考(缓考)正在进行中,今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先开展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工作,待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成绩核算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自评阶段(99-913日)

请各位同学下载《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奖励加分申请表》(附件1),根据《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2)认真填写,填写打印完成后请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提交复印件)。

二、班级评议审核阶段(914-915日)

各班级组建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由班长任组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班团干部,其他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班级民主评议形成学生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并填写班级学生思想道德评价表(附件3),同时审核所有同学的奖励加分申请。各班在9月15日上午12点前将以下三项材料交至班级辅导员处:

1.《班级学生思想道德评价表》(附件3)纸质版

2.《综合素质测评奖励加分班级统计审核表》(附件4)电子稿

3.所有参评同学的个人纸质申请材料(含证明材料)

三、辅导员审核及学院公示阶段(916-922日)

各年级辅导员老师严格按照《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对所带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18日公布第一版综合素质测评奖励加分班级统计表,公示期2天。公示结束后,各年级组汇总反馈信息并于9月20日公布第二版年级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公示期2天。公示结束发布各年级综合素质测评终榜。

四、注意事项

1. 为审核方便,请各位同学认真、规范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

2. 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3.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学年奖学金评定和学年鉴定的基本依据,请各位同学认真重视。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9月8日

附件3:班级学生思想道德评价表.xls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奖励加分申请表.xlsx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

附件4:综合素质测评奖励加分班级统计审核表.xls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