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2020年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补充通知

2020-12-23 17:36:22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 分类:学生工作通知 阅读量:

土木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生(本、研):

按照2020年12月21日下发的《关于报送2020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78号通知要求,受疫情影响,部分2020年毕业的学生存在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的情况,为了确保该部分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意对该类毕业生延长申报时间。该类毕业生可以在2021年1月3日前进行首次预申报,待基层工作岗位确定后必须在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第二次申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学生本人需按要求规范填写(附件1)《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份(打印件),申请表应如实填写已签订的就业单位名称,并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附件1)和已签订的就业合同书复印件各2份2021年1月3日前提交到土木工程学院。

邮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X4308

收 件 人: 李阳阳同学 联系方式:17742875663 (有需要咨询的,建议短信联系)

《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或《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2、附件3,必须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邮箱1965528533@qq.com)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3日前(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二、第二次申报要求及提交的材料

首次申报成功的毕业生在基层工作岗位确定以后,应于2021年5月1日开始提交第二次申报材料,第二次申报需符合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要求,因学院和计划财务处审核需要,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申报要求及提交材料参见“关于申请2020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通知”(附件4)及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官网发布的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申请2020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通知https://civil.swjtu.edu.cn/vatuu/WebAction?setAction=newsDetail&viewType=web&newsId=D703CA7B26FF2745。

学校将结合学生两次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

学校专项工作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044

学院专项工作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4004

温馨提示:毕业生如果没有提交首次申报,第二次申报将不予受理,请务必重视!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附件2: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关于申请2020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通知.docx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