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土木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通知

2020-05-20 17:09:14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 分类:学生工作通知 阅读量:

各位2018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填报《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于2020年6月15日前提交至学院,具体要求及报送方式如下:

一、报送材料和提交方式

(一)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纸质材料和邮寄地址

1.《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签字摁手印盖鲜章)(所有同学均需提交)

2.《工作变动情况说明》一份。(签字摁手印盖鲜章)(工作变动同学提交)

3.《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款账户确认书》一份。(签字摁手印)(银行卡有变动同学提交)

4.《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书》两份。(6月25日之前结清助学贷款的生源地贷款非中行贷款毕业生提交)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4308

收件人:李德斌 电话:17318907199

注意: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收取快递不便,建议顺丰邮寄。

(二)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电子材料和提交邮箱

1.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电子表格)一份。

2.《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书》(电子文档)一份。(6月25日之前结清助学贷款的生源地贷款非中行贷款毕业生提交)。

以上文件发送至631368279@qq.com邮箱

二、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请点击附件下载;

2.6月25日之前结清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指中行贷款学生),学校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3.6月25日之前结清助学贷款的生源地贷款毕业生(除中行贷款学生)需填写利息支付确认表,学校审核后也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4.为保证代偿经费及时发放到毕业生手中,请保证提供的打款银行卡卡号正确,银行卡号有变化的重新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款账户确认书》。

5.工作有变动的同学请填写《工作变动情况说明》。

6.请学生本人申请加入学校“毕业生学费和贷款代偿”QQ群(群号112133636)联系电话:028-66367044。

土木学院学费代偿QQ群(群号348220459),联系电话:李德斌17318907199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5月20日

附件一:1.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情况表.doc

附件二:2.工作变动情况说明.doc

附件三:3.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款确认书.doc

附件四:4.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书.doc

附件五:5.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情况审查表.xls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