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
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土木工程学院将认真贯彻学校相关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研[2014]10号)以及《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稿)》开展本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1.所有全日制(脱产在学)2016、2017级硕士研究生凡已缴清学费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完所规定学分,培养方案规定评奖学年内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者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2.委培生及支教学生不参加评选;少数民族骨干学生计划不参加评选,直接评定为特等奖学金。
二、奖学金指标分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专业方向分别评选。
三、奖学金评选办法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稿)》执行。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的成绩计算办法分别按照“硕士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和“硕士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的相关规规定执行。
2.关于学术成果及社会工作加分办法,分别按照《土木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加分办法》和《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工作评分办法》执行。
其中,关于科研论文的加分按照《2017年修订版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以下简称17版目录)认定的相应等级予以加分。
3.各班级成立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班级成员组成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相关材料真实性及恰当性的审核工作。
4.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四、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同学,下载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附加分申请表》,准备个人本学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附加分申请的证明材料,包括:
(1)科研论文加分证明材料(须由导师确认签字):
已发表:发表刊物当期封面、封底、当期目录及刊物中论文首页;
已录用:正式录用文件原件或是E-mail通知录用的复印件、传真件。
(2)学科竞赛及科研获奖加分证明材料:
本学年参加所有学科竞赛及科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参加学术会议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参会宣读论文的照片和导师签字的证明。
(4)其他附加分申请证明材料:
包括学生表现加分、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社会活动加分等的证明材料。
所有书面材料按照封面目录要求顺序装订。以上加分材料在评选学业奖学金已经使用过的不能重复使用。
2.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结合班级同学的学年的表现,认真审核班级同学填写提交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附加分申请表》以及附加分申请证明材料,下载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得分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科研成果登记表》。
3.请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于2018年9月13日17:00前提交本班《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得分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
2016级发送至邮箱1021061980@qq.com;
2017级发送至邮箱774115667@qq.com;
并于2018年9月13日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班级同学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附加分申请表》以及附加分申请证明的材料打印材稿提交到土木馆1257办公室。
4.学院内各学生组织织按照《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稿)》要求结合组织实际情况,认真评定组织成员的干部工作加分和社会活动加分,并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统一审核。
5.评奖工作时间安排(暂定):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截止时间9月13日下午17:00
|
申请材料公示以及异议申诉
| 9月14日-17日
|
申请材料第二次公示
| 9月21日
|
评选结果公示
| 9月25日
|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如经查实伪造个人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申请人请务必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将不予受理。
3.如各位同学对奖学金评定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向所在班级班长反映,由班长统一收集后汇总到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将做统一解答。
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1日
2018年学业奖学金附件材料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