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学院将于2015年10月至11月开展专项奖助学金评选, 请查看《5.2016土木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名额及评选条件》,按照各专项奖学金评定条件和评定办法进行申请。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申请方式:
本次专项奖学金申请,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1.学校范围内奖学金(包括董事会奖学金、黄山教育助学金和奇葩系列奖学金)采取扬华素质网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在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专项奖学金”奖项申请处选择相应批次和奖项,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电子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操作。
2.所有学院范围内奖学金均不需要网上申请,采用线下申请方式。
二、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申请: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上午12:00
2.学院整理申请材料及审核:10月28日至11月2日
3.申请情况公示:11月2日至3日(暂定)
4.学生二次调整:11月3日至11月4日(暂定)
5.申请情况第二次公示:11月5日至11月6日(暂定)
6.学院推荐:11月6日至13日
7.学校审核审批:11月14日至30日
三、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学校和学院范围内奖学金均需提交附件《2.专项奖学金申请人成果登记表》和附件《3.专项奖学金申请人科研论文登记表》,电子表格发送至1114105604@qq.com。
2.书面材料:
(1)学校范围内奖学金《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表》在扬华素质网上自动生成,请申请学生在网上下载打印;
(2)学院范围内奖学金由于不采用网上申请方式,请下载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表》,按照表格填写要求填写打印提交;
(3)学校范围内和学院范围内奖学金均请按照附件《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封面》要求的材料内容,按照顺序要求提供书面支撑材料。
另:1.《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表》单独成页,不与其他支撑材料装订;
2.所有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为10月28日上午12:00之前;
3.电子材料发送请以压缩文件格式进行,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奖项名称。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成果只填写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的奖励及科研论文情况等,已经在上一年度专项奖学金评选中使用过的成果不能再次提交使用;
2.“委培”和“定向”研究生不参加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3.对在评奖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专项奖学金之间、专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土木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2016专项奖学金附件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