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个人(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2025-09-25 19:49:17 来源: 分类: 阅读量:

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3号)(附件1)相关规定和学校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学院将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 荣誉称号类型

1.个人荣誉称号: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

2.集体荣誉: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

*具体申请条件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

(二) 评选流程

1.个人荣誉称号

(1)学生申请(9月26日-10月9日)

个人荣誉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登录扬华素质网(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竢实扬华奖章”可与其他个人荣誉称号兼得。

(2)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10月10日-10月12日)

班级(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班级(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学院对应年级学生工作组。

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汇总拟推荐人选材料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由各学院按照流程进行评审。

(3)各年级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3日-10月14日)

各年级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院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在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是否有违纪行为等,报学院评审小组。

(4)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集体荣誉称号

(1)班级申请(9月26日-10月9日)

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扬华素质网(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2)各年级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0日-10月14日)

各年级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班级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班级成员在参评学年和评优工作周期内是否受到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3)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展开评审,审查评选流程是否符合规范,评议确定候选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学院进行评审。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应在学院内一并进行审核、评审和公示。

4.同一学年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