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全体“实创班”学员:
为深化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的校企战略合作,加强高层次、创新型、实干型人才的联合培养,激励“实干创业班”(以下简称“实创班”)学员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注重实践、全面发展,中铁十二局出资设立西南交通大学中铁十二局集团“实干创业奖学金”。
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实干创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正式入选“实干创业班”且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按时高质量完成学校规定的课业和实践活动,无不良记录。
4.认同企业文化:高度认同中铁十二局的企业文化与价值观,对投身基础设施建设事业有强烈意愿。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中铁十二局“实干创业”班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优先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1.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排名前列,或在特定学科领域有突出表现者。
2.实干能力突出: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实践、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校内外实习、社会实践、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广泛认可。
3.创业精神与创新能力:拥有明确的创新思维或创业构想,在技术发明、专利申报、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成果,或积极参与“实创班”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
4.领导力与团队协作:担任学生干部,或在团队项目中作为核心成员发挥关键作用,展现出卓越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
5.综合素质全面:在文体艺术、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特殊才华或贡献者。
二、奖项设置与名额划分
奖学金设一、二、三等,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学员整体表现情况对名额和金额进行动态管理。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人;二等奖奖励7000元/人,三等奖奖励5000元/人。
三、评选进度及要求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2月30日-1月5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附件2《“实创班”奖学金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后签字,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附件3《“实干创业奖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于1月5日(周一)12:00前将学院签章后的拟推荐学生申请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犀浦校区四教X4404,同时将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ouyiping@swjt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实干创业奖学金。
(二)评审及公示(1月6日-1月16日)
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与初步筛选,形成候选人名单报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实创班”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实名反映,评审委员会将及时调查并做出答复。
四、其他事项
1.受资助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学习、科研和生活费用,不得挥霍浪费。
2.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拟推荐获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生受资助后如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者,或与企业解约,应退回“实干创业奖学金”,由学校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