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通知

2022-06-24 15:38:20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 分类:研究生公告 阅读量:

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2021年录取的电子信息(085400)、机械(085500)、资源与环境(085700)、能源动力(085800)、土木水利(085900)、交通运输(086100)、生物与医药(086000)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办理申请转入对应专业领域申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1. 在充分考虑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需要,充分尊重研究生意愿的前提下,我学院将认真统筹做好本次专业领域对应转入工作。原则上研究生可自愿申请按录取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及执行的培养方案,转入对应的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

2. 研究生办理转入专业领域的信息将在教育部学信网同步更新,并最终体现在毕业证书中。

3. 2020级和2021级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对应转入工作仅此一次,请各位研究生认真考虑,慎重选择。不论何种原因,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4. 上述研究生经慎重考虑后,若确认申请转入对应的专业领域目录,请填写《2020级和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转入对应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确认表》(下文简称“《确认表》”),提交至导师审核并签字,于2022年6月29日下午5:00前以班为单位将附件2,附件3提交至1201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weihua@swjtu.edu.cn;逾期未提交《确认表》的研究生默认为自愿申请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特此通知!

详见附件:

附件3《土木工程学院申请转入对应专业领域学生名单》-XX班.xls

附件2+2020级和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转入对应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确认表.doc

附件1+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pdf

土木工程学院

2022年6月24日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