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1-05-19 17:50:05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 分类:研究生公告 阅读量:

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蒲黔辉

副组长:富海鹰

成员:李永乐 晏启祥 杨荣山 杨涛 余志祥

二、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刘学毅

成员:周曦 甘泉 熊麟

三、复试办法

(一)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养、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工程技术与管理水平、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学院按研究方向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若博士生导师不足,则至少3名为博士生导师,可补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应如实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与工程实践经历,以及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等,综合评价考生的道德品质、科学素养、科研素质、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培养潜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和现场答辩等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等。

科研、工程技术能力:科研工作与工程实践、论文发表、获奖、科研规划等情况。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能力:政治思想、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合作精神、身体状况、特长等。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均为笔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单科成绩低于单科满分的 60%)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

交通运输(道路与铁路方向):《列车-轨道-路基系统动力学》、《轨道结构与轨道力学》

交通运输(桥梁方向):《钢桥》、《混凝土桥》

交通运输(隧道方向):《地下工程力学原理》、《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方法》

加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逸夫馆3楼4304A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笔,没有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准时参加笔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复试时间(含同等学力加试):拟安排在2021年5月21日-5月22日,具体开始时间请关注土木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复试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具体的复试地点请关注土木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在“研招网”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纸质版整理上交给复试组秘书,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

拟录取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在指导教师招生限额内双向确定拟录取名单。

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拟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单科成绩低于单科满分的 60%)。

五、体检

考生需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备注:各招生学科专业可结合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它

1. 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

2.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报到前须将档案全部转到我校且在就读期间不得转出,否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核。

4. 咨询联系方式:巫老师,电话:028-87600559,邮箱:393859011@qq.com

七、监督及复议

在土木工程学院官方网站(https://civil.swjtu.edu.cn/main/index.html)公布相关工作信息与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考生对招生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4008, 邮箱:ganquan@swjtu.edu.cn。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西南交通大学 2021 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复试名单.xlsx

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5月 19 日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