翳唐山,灵秀钟;我学院,声誉隆。
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土木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拟定于2015年11月底召开,会议将审议2015年12月份博(硕)士授位等事宜,为保证学位审议工作正常进行,请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于2015年11月24日前完成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
请务必于2015年11月24日前将答辩材料交至土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土木馆1201-1),否则将不能参加2015年12月份的学位授位。超过时间提交材料的同学只能作为下一批授位审议。
土木工程学院
2015年11月02日
来源:研究生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