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

2011-11-29 17:56:35 来源:任娟娟 分类:研究生公告 阅读量:

关于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

各位博士研究生:

学校近日出具文件《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对2007年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及2006年以前入学、目前尚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限及执行办法做出规定,请各位即将超期或已超期、尚未答辩毕业博士研究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提出延长学年书面申请。由于此文件涉及到学校清理2006级以前入学、目前尚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因此,请各位博士研究生务必引起重视,以免错过申请而导致无法答辩、无法毕业或无法获得学位。

由于学院研究生办年底工作量较大,学院研究生办需要时间汇总上交,因此规定:我院超期未毕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延长学年书面申请》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周一)下班前,请将申请交至土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1201-1)王星跃老师处,过期不予以授理。

土木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29日

来源:任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