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兼职岗位考核办法
为了改进和加强对学院兼职岗位的考核,充分调动各兼职岗位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素养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兼职秘书队伍,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
学院兼职岗位考核对象为学院常设兼职岗位秘书等相关人员,含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实验室管理、资产管理、国际化工作等相关部门。
第二条 考核内容及方式
学院兼职岗位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三个方面,考核要点和分值见表1。
考核方式采用评委打分制,由领导评议和考核互评两部分组成,领导评议权重60%,互评权重40%。测评分满分30分,24(含)分以上优秀;18(含)分-24分为良好;14(含)分-18分为合格。
表1 考核要点及分值
考核项目 |
评价要点 |
分值 |
工作态度 (8分) |
责任心 |
工作主动积极,能够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
3分 |
配合度 |
具有协作精神,能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学校、学院交代的其他工作 |
3分 |
出勤率 |
每周在岗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天 |
2分 |
工作能力 (8分) |
业务技能 |
掌握本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地开展工作 |
3分 |
执行力 |
工作有计划,并能按计划落实,能及时反馈工作进度、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
3分 |
创新力 |
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
2分 |
工作成效 (14分) |
工作机制 |
本部门工作机制顺畅,有一定的工作规章制度等 |
2分 |
主要成效 |
工作有内容、有亮点、有成效 |
6分 |
活动组织 |
承担或主要参与了学院重点工作,组织筹划或主要参与了大型会议开展等相关工作 |
4分 |
其他 |
取得了其他成绩 |
2分 |
第三条 其他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兼职岗位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