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系室所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及学院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分类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
二、考核对象
1.所有在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对同时在学校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教职工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2024年第四季度退休的教职工仍需参加本年度考核;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退休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
初次就业且在学校工作不满半年(含试用期)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非初次就业且今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半年(含试用期)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半年(含试用期)的教职工,由学校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 中层干部、科职干部、非处级专职组织员的考核按党委组织部的相关通知执行。
三、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西交党〔2024〕10号)和《西南交通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交党〔2018〕33号)相关要求,开展包括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
(1)专任教师年度岗位任务的考核内容按《西南交通大学专任教师考核指导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9〕10号)以及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岗位任务书执行。
(2)其他教职工的年度岗位任务的考核内容为具体岗位工作任务年度完成情况。
(3)2024年新进人员岗位任务考核内容参照所在二级单位相同类别相同等级岗位的任务标准,并以实际入职工作时间适度调整后确定。
(4)本年度发生校内调动的教职工,由调入后的单位对其调动前后的岗位工作任务统一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等次及运用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其中,“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老师,需要提交本人本年度内的具体先进事迹(电子版即可,字数不限),由支部收集后,汇总发送学院教师办甘泉老师工作邮箱(ganquan@swjtu.edu.cn);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老师,其所在支部需要给出相关的情况说明(纸制版,支部书记签字),汇总后交到犀浦校区四号楼4405B办公室甘泉老师处。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分类分别确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有关规定,“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年度岗位任务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3)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结论与个人薪级工资增长、绩效工资发放直接挂钩,也是岗位晋级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如无当年考核结果将会产生相应影响。
2.优秀比例控制
“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年度岗位任务考核”每类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总数的20%(教职工总数不包含由党委组织部考核的中层干部、科职干部、非处级专职组织员)。
3.负面清单约定
参加考核人员有《教职工岗位考核“负面约定清单”》(附件2)中列明的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等次受限,由各二级单位依据“负面约定清单”确定具体考核等次。
4.处分期内的人员考核结果确定
教职工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二级单位应根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附件2)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相关规定(附件2),确定其考核等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第四十三条规定,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五、考核程序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1)教职工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附件3)(一式两份)(注:考评表本人只填第一行三处信息)提交至本人所在党支部;
(2)由本单位教工党支部通过支部大会或支委会等组织考评,给出初步考评结论,非中共党员的,在本人所在系所设置的党支部进行考评;最终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后,给出最终考评结论。
(3)学院向各支部反馈最终考核结果,各支部将支部书记签字后的《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一式两份)统一提交至学院签字盖章后,一份由学院交至学校档案馆存档,另一份由学院留存。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
(1)学院所有参加岗位聘任且已在学院岗位考核系统里完成业绩填写的老师无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具体考评实施方式如下:
1)学院从专任教师岗位考核系统中导出人事考核和绩效考核名单发送给各系室;
2)由于上报学校的优秀人数比例有限,各系室教师委员会参考考核结果,提交不超过本系室人数20%的优秀名单至学院,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学院通知各聘岗老师登录岗位考核系统查看考核结果并打印《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经个人签字后提交至系室秘书处。系室秘书将《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统一提交至学院。
(2)未参加岗位聘任的专任教师及其他岗位类别的所有在职教职工均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注意区分不同岗位类别,附件4、附件5)完成年终考核。
1)教职工将《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统一提交至各系室所单位;
2)由系室所单位组织考核工作组对个人提交的《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和相关材料组织初审,考核工作组统筹安排教职工开展考评打分,初步确定考核等次;
3)考核工作组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提交学院,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确定最终考核等次上报学校,并反馈给教职工。系室单位将考核结果确定后的《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
六、材料提交
请各系室所单位在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各项考核考评工作。相关材料按以下要求报送:
1.电子材料:《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2024年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年度岗位任务考核结果汇总表》同时发送至civilrs@swjtu.edu.cn、ganquan@swjtu.cn;“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者“不合格”的说明材料发送ganquan@swjtu.cn;
2.纸质材料:(1)《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考评工作会议纪要;《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考评工作会议纪要;(2)同一人的年终考核和师德师风考评表订在一起,年度考核在上,师德师风考评在下,订好以系室为单位提交至犀浦校区x4415办公室杨老师处,相关考评工作会议纪要请另外单独提交。
附件1:《2024年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未承担本科生教学统计表》
附件2:《教职工岗位考核“负面约定清单”》以及处分期内的人员考核结果确定相关政策要求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专任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专用)
附件5:《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专用)
附件6:《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2024年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年度岗位任务考核结果汇总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