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土木工程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办法
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细致讨论和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2016级“土木工程专业方向选择实施办法”。
一、土木工程专业2016级拟开设专业方向
根据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考虑2016级土木工程专业招生情况和专业发展需要,在土木工程专业2016级拟开设铁道工程、桥梁工程、地下工程、建筑工程、岩土工程、道路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和市政工程等8个专业方向。
二、各专业方向人数
土木工程专业2016级本科生学生总人数为672人(含茅班33人,留学生1人),学院兼顾同学意愿、师生比及各专业方向的就业情况和长期发展,确定各专业方向计划人数如下:
铁道工程:少于等于130人;桥梁工程:少于等于150人;地下工程:少于等于130人;岩土工程少于等于100人;建筑工程少于等于100人;道路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方向,每个方向大于等于20人。
三、专业方向选择办法
1.专业方向选择实行个人报名、方向选择和学院调剂相结合的方法。
2.在土木工程专业2016级拟开设的专业方向中,学生每人填报两个不同的专业方向志愿。如果只填一个,在无法满足时将自动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方向。
3.根据学生前三个学期所修全部通选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的平均分(按每门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确定专业方向选择顺序;上述成绩平均分相同者,以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高低排名,成绩平均分、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均相同者,以计算机等级高低排名,确定专业方向选择顺序。
4.学生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存档成绩为准;加权平均成绩取2位小数;如存在缓考课程未出结果的情况,不计该课成绩;如存在某门课程没有成绩,当事人又给不出正当理由时,该课程成绩按“0”分计算;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按实际修读课程成绩计算。
5.各专业方向先录取第一志愿,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一志愿尚未录满的专业方向,不足部分从第二志愿录取,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6.经过上述环节后,如仍有两个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同学,则在其它未被录满的专业方向二次填报,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未被录满的专业方向依次录取。
四、选择专业方向的操作程序
1.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应在班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导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帮助学生了解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情况,根据学生的专业基础和爱好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
2.学院研讨修订专业方向选择实施方法。
3.学院向学生开展专业方向教育指导活动。
4.学生成绩平均分排名及公示。
5.组织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
6.进行专业方向录取,确定专业方向选择名单,公示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结果。
五、附则
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如遇上述内容未考虑的特殊情况,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专业方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
二O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专业方向选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蒲黔辉
副组长:富海鹰 李锦红
成 员:陈嵘 蒋雅君 王艺霖
秘书:梁艳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专业方向选择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富海鹰
成 员:梁艳 付真珍 巨云华 李裕 樊敏 任娟娟 郭利康 卫星 张方 徐腾飞 周佳媚 张俊儒 杨文波 毛坚强 魏星 崔凯 雷敏 潘毅 马珩 蔡婧 罗忠贤 郑爽英 李福海 曾晓辉 韩太昌 杨万理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