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引进人才有关问题的批复》藏人社办(2010)328号文件和《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从事业编制中引进安全监管专业人才的请示》精神,决定从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4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工作单位及性质
工作单位: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2011年区外生源应届大学毕业生、2012年区外生源毕业生(2011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热爱西藏,立志建设边疆;
3、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在高原气候条件下,能坚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
5、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功底扎实,具有较强工作能力;
(三)、相关要求
1、招聘后必须在招聘单位连续工作8年以上,8年内不得辞职或调动到系统外工作;
2、为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招聘后由单位统一安排到矿山、运输、建筑、油气储运企业挂职锻炼3—6个月。
3、鼓励进行专业深造,但必须按相关要求延长在招聘单位工作时间;
4、提职后,按相关要求延长在招聘单位工作时间;
5、提供适应高原工作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进藏前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体检。
三、招聘专业、学历及职数
1、采矿及矿山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具有学士学位)毕业生2名;
2、建筑专业大学本科(具有学士学位)毕业生1名;
3、油气储运专业大学本科(具有学士学位)毕业生1名。来源:唐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