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承担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现与学校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学校的预算、决算、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财务审计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委托,组织实施对学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新建工程项目过程审计、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组织实施修缮工程结算审计;按照学校的要求和委托,组织实施专项审计与调查工作;配合和协调国家审计机关、教育部对学校的审计工作;组织督办审计整改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招投标和管理工作;参与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设备验收和清产核资工作;参与学校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参与审核、制定学校年度财政计划和基建计划;参与审核、制定学校重大经济政策;负责本处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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