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招聘6 名派遣制员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实行人才派遣,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共同进行招聘;由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与引进人才签订《人才派遣员工合同》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4、2011年7 月30日前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
5、年龄30岁(1981年4 月20日以后出生) 以下 。
(一)报名时间:2011 年4月20日-5月1日。
(三)资格审查:对所有报名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名单。
(六)聘用:由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与引进人才签订《人才派遣员工合同》后派遣至用工单位。
(一) 对引进人才由县财政给予工资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月3600 元,本科生每月3000元。
(二)用工单位免费为 引进人才 提供三年住宿 并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三)由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为引进人才实行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
(四)引进人才在岳池工作期间经考核合格、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工作表现突出,可按川人发〔2006 〕9号文件第五条第2款的规定,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为岳池县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来源:赵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