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各党支部: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是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现将土木工程学院分党校2023-0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推选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目的
通过党校办班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引导他们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强党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培养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素质较高、模范作用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三、培训时间和形式
培训时间为4月,集中授课培训安排在教学周第7周至第8周,社会实践环节由班主任负责,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社会实践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实践教学环节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通过参加志愿服务等完成,第二阶段主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忘初心、不负韶华”、大学生的使命担当等主题开展主题党课、理论研讨课、主题党日活动、社会实践等。
两个阶段要在第8周结束,每个班级最终提交1篇新闻(包含两个活动)和4张高质量的活动图片。每位同学提交1份手写培训总结(不少于1500字)。
四、学习资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10月22日通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习近平治国理政(第四卷)》等相关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通过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知识水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纪律,认真参加党课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能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之事。
3.学员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请假者经所在党支部核实签章后报分党校审核批准,分党校视课程安排予以调课,对于缺课学员一律不予结业。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