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意见征集反馈
为了更好地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推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对《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多方征求意见,自上学期始,通过对《办法》网络征求意见,召开各年级、各层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学生工作组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收集了一定的意见建议。
现对征集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梳理总结如下:
一、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总体导向
1.扩大奖(助)学金奖励力度和范围,使更多同学受益,是否可以设学业奖学金与科研奖学金,分类考察学习成绩与科研情况,对于贫困同学是否可以设助困奖学金。
2.对研一应重点考察成绩,应适当加大学习成绩在研一学生奖学金评定中的比例权重。
3.对于违反校纪校规,存在学术作假、学术欺骗行为的学生,应根据情节,给予减分或直至取消其硕士期间的评奖评优资格。
二、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加分意见
(一)科研论文方面
1.论文加分应有一个上限值或者数量值,避免学术造假,提高论文质量。
2.考虑适当的影响因子,适当降低“会议论文、EI收录会议论文、ISTP检索增刊、EI收录、CSCD源期刊”的加分分值。
3.区分期刊论文的等级,尤其是对会议论文与学术论文应区别对待,对期刊摘要与全文期刊应区别对待。
4.对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有区分,另外,应适当考虑给予外观专利加分。
(二)社会工作方面
1.对于学生干部加分,应根据实际表现给予加分,对于未作出实际工作的学生干部应考虑降低其加分,或者不给予加分,要有一个合理的学生干部加分考察及备案机制。
2.对于社会表现分,应有科学的量化指标,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文化、体育、科技类活动,如校、院级蓝球赛,足球赛,拔河赛、校、院级学术讲座、“承唐新材”活动等,并在每项给予一定分值,设上限值。
3.应认真审核学科竞赛的等级和规模,避免学科竞赛加分不公,如考虑提升结构设计竞赛的加分分值等。
以上意见建议,我们将提交给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在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会议上进行专题研讨。
另附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车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