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犀浦校区学生党总支各党支部:
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规定,在报党总支审批前,应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做进一步考察。我党总支研究决定指派组织谈话人与学生发展对象谈话。请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签名后报刘萍老师。
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填写要求如下:
①发展对象表现的基本情况: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态度、决心;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认识;政治思想、学习、工作中的表现;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存在的主要缺点或不足。
②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同意入党的意见。
第一批谈话人:09级各支部发展对象
来源: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