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依据学校统一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级、院级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28日-10月30日)
申请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附件1、2、3),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请于10月30日(周五)下午17点前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
(1)《2025-2026学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附件4,仅申请校级专项填写)电子版;
(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仅供参考,请统一从扬华系统导出PDF版本后正反双面打印)纸质版;
(3)教务导出成绩单、获奖及荣誉证书等评选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保证图片清晰,与系统申请信息一致)纸质版。
最终所有上报学校的信息均由扬华系统导出,请同学们在扬华系统里认真填写信息,确保《一览表》、《审批表》、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特别提醒: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候,网上系统申请和线下纸质申请均提交且信息一致才算完成申请!
二、辅导员审核(11月2日-11月3日)
各年级学工组对收到的学生申请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填写附件7院级专项汇总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于11月3日(周二)14:00前提交至学院。
四、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人选提交至学校,校级专项需要在学校进行差额评审。
注意事项:
1.申请了校级专项奖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申请院级专项奖助学金。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5-2026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5.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6.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6)》为准。
7.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8.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9.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