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毕业生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毕业生的离校工作,使我院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能及时、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出。
二、本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以集体方式统一在犀浦校区办理(6月)。
三、研究生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以个人方式在九里校区随时办理。
程序是:执党支部介绍信到学院党委(土木馆1211办)开出学院的介绍信,再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06)开出学校的介绍信。
四、组织关系转往校外应注意以下事项:
1.组织关系接入部门一般是指单位直接隶属的上级党组织,至少应为县、旗、市委及其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中央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等。
2、转往校内其他单位(含峨眉校区)的党员毕业生,请本人执支部介绍信到学院党委办(土木馆1211)开出学院介绍信再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06)办理转入校内新单位的党组织。
3、留在本院参加工作或继续读研的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不转出,只需本人到学院党委办(土木馆1211)办理到新支部手续就行。
4、组织关系一经转出,请党员个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并及时到转入地将组织关系转入,以免错过有效期(省外2个月,省内1个月)。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按有关规定处理。
5、按照校组织部规定,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不再挂靠。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党员,由本人决定转至何处,一是可以将本人组织关系和入党材料转至原籍或父母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二是可以转入人才交流中心,两者均需自行联系。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