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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员职级评聘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0-12-30 20:49:00 来源:院办 分类: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十一月一日《西南交通大学大学开展二〇一〇年度教育职员岗位职级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评聘工作通知》”)及《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西交校人[2010]19号,以下简称“《职员办法》”)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职员晋级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有关基层聘任组织机构的组成:

1.请尚未提交“单位职员聘任工作小组”名单的单位及时将名单报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66366203、87600203)。

2.职员聘任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应由本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出。

3.尚未成立职员聘任工作小组的单位,应抓紧成立并按《评聘工作通知》后附的《二〇一〇年教育职员职级评聘工作日程安排》(以下简称“《日程安排》”)开展工作,对不按《日程安排》开展工作而造成的各种后果,将由该单位自行承担。

二、有关《西南交通大学职员晋级申请表》及应提交的支撑材料:

1.职工提交《西南交通大学职员晋级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时,表格应以“16开”格式提交,以便今后归档。

2.《申请表》相关栏目应附支撑材料,个人提交时应提供原件由所在单位职员聘任工作小组审核,单位呈报时应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个人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可采用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的方式,无需将刊物全部复印。

4.历年考核结论可按“XX年-XX年结论为XX”方式填报,无需将考核表全部复印。

5.职工个人提交时应理清材料顺序、集中固定,材料顺序应按《申请表》(主表两页及附表)、任职令或岗位聘任通知、正式发表的文章、管理公文、工作总结、研究报告等的顺序排列。

三、基层单位审核材料的要求:

1.已成立单位职员聘任工作小组的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职工提交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并应在后附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职员聘任工作小组的负责人应对表格内容及附件材料认真审阅,对有疑问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交支撑材料。

3.已成立单位职员聘任工作小组的单位,可根据《日程安排》开展相应工作。

4.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聘任工作小组应以书面方式提交请示或报告,以便校聘任委员会工作小组集中处理。

四、其它有关问题:

1.任职时间的计算:

聘任时间:以任职令或岗位聘任通知中明确的聘任时间为准,对任职令或聘任通知中未明确时间的,应以下达时间(落款时间)为准。

本次职员晋级任职的截止时间改为2010年12月31日

2.有关辅导员申请晋级的问题:

按《职员办法》附件一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3.有关学科整合后涉及的管理人员:

近期因学校学科整合涉及到的管理人员,应以人事关系归属单位呈报相关申请,新成立的学院应及时组成单位职员聘任工作小组,接收、审核职工申请材料。

4.基层单位组织开展的考核与考试:

基层单位在组织开展考试或考核时,应明确相应的决策机制并周知相关人员,有关材料留基层单位备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来源: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