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组织、全体青年教职工群体:
为集中展示我校青年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引领服务交大师生中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和学生成才,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现面向学院各团组织、教学科研集体、管理服务集体等青年教职工群体开展西南交通大学“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面向青年教职工开展“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周期
2026年10月--2028年10月
二、创建内容
(一)青年文明号
以青年为主体,人员保持相对稳定的青年集体。
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作风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职业文明,涵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
3.工作能力过硬。工作内涵丰富、青年广泛参与、创建氛围浓厚,在服务中心大局、促进青年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本领域、本校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
4.心系广大青年。自身共青团(青年工作)组织健全、设置规范、工作活跃,能紧密围绕交大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发挥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5.集体成立时间须在一年及以上,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需为中国国籍,成员数量一般为3—30人(特殊情况或团队人数过多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50人)且35岁以下青年人数占比50%以上的青年集体,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8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和号长均为中国国籍。
创建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外推报:
1.集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经管理机构调查、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发现集体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属实的。
2.集体成员有违反校纪校规、法律法规行为,在处分影响期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3.集体成员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与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有密切关联的。
5.其他不适合推报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已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撤销称号。
1.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与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关联度较高、引发社会恶性事件或造成广泛不良社会影响。
2.集体成员存在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因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或者被人民法院予以拘留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集体成员存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受到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或者受到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等团纪处分的。
4.集体成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突破道德底线,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于给予限期整改提醒,但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
6.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集体的申报情况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7.其他须撤销称号的情形。
(二)青年岗位能手
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作风优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参与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党、团和学校相关规定精神。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工作,坚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本领域、本单位认可度高。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中国籍青年教职工。
6.近两年获得过校级以上的奖项或荣誉者优先考虑。
三、组织实施
(一)考察酝酿
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并开展考察工作,推选有代表性的青年集体和优秀个人参评。
(二)组织申报
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填写《2026年西南交通大学“青年文明号”申报表》《2026年西南交通大学“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见附件1、2)、《2026年西南交通大学“青年文明号”汇总表》《2026年西南交通大学“青年岗位能手”汇总表》(见附件3、4)和集体(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格式见参考文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我院择优推荐不多于1个“青年文明号”和1名“青年岗位能手”报送至校团委。
纸质申报表提交至犀浦校区四号教学楼X4403办公室,申报表、汇总表、详细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相关奖项荣誉佐证请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至1550844021@qq.com,命名格式为“xx单位-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推荐”。材料提交截至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17:00。
(三)立项公示
校团委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推荐情况,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校级评审,报学校团委常委会审定,确定“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评集体(个人)名单。
(四)开展创建
各单位要组织获“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深化“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制度,将日常工作与荣誉称号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国庆节、青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富有实效、独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充分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形成整体态势,扩大影响,力争形成可推广的创建示范成果。
(五)岗位评优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中的先进典型,凝练交大特色亮点,重点围绕思想引领、技能提升、技术攻关、创新创效、优质服务等,培育有形化、能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载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教育引导教职工不忘初心使命、敢于攻坚克难,为学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校团委将组织开展评优工作,从中遴选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经费支持
获批“青年文明号”集体将给予2000-3000元的项目建设经费(前期给予1000元立项经费用于团队建设,通过验收的集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1000-2000元经费支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作的重要性,把该工作作为进一步探索完善青年教工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体青年教职工为学校发展、学生成才而奋斗。
联系人:郭哲维
联系电话:028-6636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