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1年度立项的青年教师百人计划一类和二类项目经费已下拨到位,根据(财教[2011]39号)文件精神,请各项目负责人必须于2011年6月20日前一次性完成项目经费支出。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为:少量材料费、少量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在报销经费时,项目负责人须在报销单“经手”处签字;然后到科技处重大办审核、签字,领取经费卡片到计财处报销后,将经费卡片交还科技处重大办保管。
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加标注的成果才能认定为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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