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从今年开始,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师,其科研业绩均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的相关数据为准。为确保系统数据信息的全面、准确,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的教师,根据《系统操作使用说明书》于8月25日之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数据完善工作
1、个人基本资料
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个人资料】栏编辑更新本人信息,尤其是学位、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等。
2、科研数据(非涉及保密)
(1)纵向项目:不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和其他非科技处管理的项目。对于系统中已有项目,项目主持人在【项目变更】栏完善项目信息;对于已批准的但系统中没有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在【项目新增】栏新增项目信息。项目信息主要包括立项信息、项目成员、项目文档、项目预算等,且必须在【项目文档】页面上传任务书或批准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2)横向项目:对于系统中已有项目,项目主持人在【合同变更】栏完善项目信息;对于已签订合同但系统中没有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在【合同新增】栏新增项目信息。项目信息主要包括合同信息、项目成员、项目文档等,且必须在【项目文档】页面上传合同书扫描件。
(3)科研成果:仅包括科研相关的科研成果。核对并补充论文、研究报告、著作、鉴定成果数据,并在【附件】处上传对应出版物的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论文必须填写期刊的ISSN刊号,补充所有作者、论文转载、收录情况和所依托项目等信息,论文的收录情况需上传相关查新证明,上传附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
(4)知识产权:核对并补充专利和著作权数据(基本信息、完成人、依托项目)等,并上传申请证书或授权证书的扫描件等。
(5)获奖成果:仅包括科技类获奖成果。核对科技奖励数据(基本信息、完成人、依托项目),并上传奖励证书扫描件。
(6)学术活动:核对并补充参加科研交流会议的数据,并上传会议通知的扫描件或报到证件等相关证明性材料。
3、科研数据(涉及保密)
涉及保密的所有科研数据(项目、专利、奖励等),必须进行脱密处理,信息填写时只填写后面带※号的字段,且不得上传相关的任何文档和证明材料。如:项目/专利/奖励的名称:关键字用XXX代替,项目来源单位:填写“其他”。
二、科研业绩审核工作安排
1、二级单位于8月28日之前将教师名单交至科技处、文科建设处,科技处、文科建设处于8月31日之前完成网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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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技处、文科建设处9月1日之前将打印的科研业绩反馈给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交至教师进行审核确认,9月2日之前二级单位反馈给科技处、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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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处、文科建设处9月6日之前打印出具最终的科研业绩详情,并反馈给二级单位。
 
来源: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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